退訂規定
*以下退款規定關於您的權益,為避免誤解與糾紛,請您充分了解並同意後再進行訂房^.^
1.訂金付款後若須退款,訂金須扣除「訂金扣款金額」與「單次退款手續費」,詳細計算方式如下:
退款金額=訂金 x (1-訂金扣款百分比) - 單次退款手續費
2.訂金扣款百分比規定如下:
入住日(含)~前2天(含)退房,訂金扣款100%。
入住日前3天(含)~前6天(含)退房,訂金扣款50%。
入住日前7天(含)~前13天(含)退房,訂金扣款30%。
入住日前14天(含)以前退房,訂金扣款0%。
[重要範例]
預訂4/30入住民宿(包含「連續入住該民宿同房型」與「連續入住該民宿不同房型」),則:
4/30為入住日
4/29為入住日前1天
4/28為入住日前2天
4/27為入住日前3天
......................
4/16為入住日前14天,以此類推。
當旅客按下取消預訂按鈕時,系統會自動記錄取消日期,再依民宿退款規定進行退款。
3.ATM轉帳、信用卡、銀聯卡、Paypal,訂單單次退款手續費為50新台幣(含人力成本)。
4.若遇颱風(須中央氣象局發佈陸上颱風警報)或其他重大災害,而且民宿所在宜蘭縣政府宣布停止上班上課,訂金就可以選擇保留,延遲住房期限(六個月內),或扣除單次退款手續費後退還。